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翠香税务分局关于送达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翠香税务分局关于送达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征收社会保险费欠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修改)第三章第五条的有关规定,现对我局所管辖未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制发《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详见附表)。由于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上述用人单位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上述用人单位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附表:
| 序号 | 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名称 | 欠费所属期起止 | 文书号 | 文书内容 |
|---|---|---|---|---|---|
| 1 | 914404000734681300 | 遇见雪(广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2022年5 月至 2024 年 6 月 | 珠香税翠税社催告字〔2025〕004号 |
联系人: 熊鑫 联系电话: 0756-2521886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翠香税务 分 局
2025 年 6 月 12 日
附件:
- 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遇见雪(广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doc